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建設用地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規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等相關工作,現批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等5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
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
三、《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
四、《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 25.4-2019);
五、《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術語》(HJ 682-2019)。
以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查詢。
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4)、《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4)、《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4)、《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 25.4-2014)和《污染場地術語》(HJ 682-2014)廢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9年12月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態環境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局,環境標準研究所,各標準承擔單位。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2月6日印發
一、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技術導則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nvestigation on soil contamination of land for construction
( HJ 25.1—2019代替HJ 25.1-2014 2019-12-05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為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建設用地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規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制定本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技術導則(HJ 25.1—2019代替HJ 25.1-2014)
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 監測技術導則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monitoring during risk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of soil contamination of land for construction
( HJ 25.2—2019代替HJ 25.2-2014 2019-12-05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為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建設用地環境監督保護管理,規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的原則、程序、工作內容和技術要求。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 監測技術導則( HJ 25.2—2019代替HJ 25.2-2014)
三、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isk assessment of soil contamination of land for construction
( HJ 25.3—2019代替HJ 25.3-2014 2019-12-05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為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建設用地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規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健康風險評估,制定本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 25.3—2019代替HJ 25.3-2014)
四、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soil remediation of land for construction
( HJ 25.4—2019代替HJ 25.4-2014 2019-12-05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為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建設用地環境監督管理,規范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方案編制,制定本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HJ 25.4—2019代替HJ 25.4-2014)
五、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術語
Terms of risk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of soil contamination of land for construction
( HJ 682—2019 代替HJ 682-2014 2019-12-05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為規范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風險管控、修復、風險管控效果評估、修復效果評估、后期管理等活動中的術語,制定本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術語(HJ 682—2019 代替HJ 682-2014)
編輯:君君.環評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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