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環〔2007〕266號
龍崗區環保局:
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龍崗河坪山河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府辦[2007]136號)的要求,為了為徹底整治龍崗河、坪山河兩河流域水環境問題,有效削減兩河流域污染物排放量,保護和改善兩河流域水質,現決定對龍崗河、坪山河兩河流域實行建設項目環保限批,具體要求如下:
一、行業禁批:禁止在龍崗河、坪山河兩河流域范圍內新建和擴建電鍍、線路板、制革、印染、養殖等五個行業建設項目。
二、行業限批:除了市重大項目、民生工程、市政工程等項目外,暫停審批選址在兩河流域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電氧化、化工(簡單分裝、混裝等有少量廢水排放項目除外)等重污染行業項目,以及生產工藝中含酸洗、磷化工序的新建、擴建項目。
三、企業限批:對于兩河流域范圍內污染防治設施落后、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以及污染物排放總量經常超標的企業,未能按照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的,暫停審批該企業所有新建、擴建項目。
四、區域限批:對于兩河流域范圍內截污管網不完善的區域,暫停審批在該區域內新選址建設餐飲、桑拿等有污水排放的三產項目。
20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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