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2006〕22號
2006年2月13日
《深圳市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建設和諧深圳效益深圳,推進改革創新,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我市投資管理體制,提高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效率,特制定本方案,對列入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計劃的項目的審批、許可、核準、備案等工作進行改革。
一、改革原則
本次審批制度改革的原則:
(一)依法行政,規范程序;
(二)提前介入,并聯審批;
(三)適度調整職能,合理再造流程;
(四)集中受理業務,實行“一站式”服務。
二、改革目標
本次審批制度改革以“打造有限政府、責任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切實加強行政執行力”為宗旨,通過理順各審批環節,對部分環節進行并聯,并適當調整部門職能,實現“流程通暢、審批高效、服務優質”的目標。
改革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2006年2月至9月。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從立項到批準開工的審批時限由原來的316—386個工作日縮短到120個工作日;社會投資重大項目從選址到開工的審批時限由原來的256—336個工作日縮短到100個工作日。新審批制度從2006年2月15日開始試運行;3月1日正式運行,市監察局、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開始監察;5月1日之后對新審批制度進行評估,根據實際情況微調后,正式進入行政監察階段。各審批部門在本階段要積極探索研究,做好下一步內部流程再造、實現體制創新的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從2006年9月開始,爭取2006年底完成。要根據第一階段改革方案實施情況,按照體制創新的要求,通過職能調整和流程再造等舉措,不斷深化改革,將審批時限進一步縮短到100個工作日以內。
三、改革措施
(一)加強領導,大力推進改革
成立深圳市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劉應力常務副市長擔任組長,呂銳鋒副市長、閆小培副市長,陳玉堂、南嶺、李林副秘書長擔任副組長,陳玉堂同志負責日常協調工作;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國土房產局、建設局、規劃局、交通局、水務局、農林漁業局、環保局、安監局、城管局、政府采購中心、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公安消防局、公安交警局、民防辦等審批部門及市監察局、法制辦、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等監督協調部門為成員單位。
(二)加大重大投資項目責任制落實力度
各審批部門、各項目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掀起“責任風暴”、實施“治庸計劃”的要求,主動工作,認真負責。
審批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和溝通,明確職責,密切配合,提高審批效率,并將責任落實到分管領導、經辦處室負責人和經辦人。市政府辦公廳和市監察局定期對重大投資項目實施進度及審批部門履行職能情況進行督辦和監察,對未按本方案要求完成審批業務的部門和責任人員,由市監察局追究其責任。
對于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各項目單位必須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責任書》的要求,制定政府投資項目實施方案;對于社會投資的重大項目,各項目單位應按《深圳市重大建設項目責任制》的要求,做好前期工作。
(三)統籌安排好前期工作計劃
項目單位應對前期工作各審批環節制定周密的工作安排,特別要注意各環節的并聯審批事項,申請報告及必備材料應同時報送各審批部門,以便各部門進行并聯審批;對前期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或困難提出解決措施;在此基礎上制定重大投資項目實施方案,送市重大辦統籌協調并提請市政府審定后頒布實施。
(四)充分發揮行政服務大廳職能
市行政服務大廳是市政府各職能部門對外辦文窗口,在現有大廳功能的基礎上,要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則,增加或重組大廳窗口,將重大項目審批部門的辦事窗口相對集中,由行政服務大廳管理機構進行統一管理。
各審批部門要充實行政服務大廳一線窗口力量,逐步實現“一站式”服務。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負責協調督導各審批部門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相關的審批工作,應盡快建立有效的督導機制,指派專人負責重大投資項目審批協調與監督工作。市監察局要將審批制度改革作為行政監察的重點,加大監察工作力度。
(五)提高土地審批效率
為加快重大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在原有的土地審批制度基礎上,市規劃局應每月匯總重大投資項目的用地申請,上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六)加大征地拆遷工作力度
重大投資項目中難度較大的征地拆遷工作,由市國土房產局提出工作方案,充分發揮各區、各街道等基層力量的作用,并會同有關部門,解決征地拆遷難題。
(七)充分發揮專業中介機構作用
對需進行工程技術性審查事項的重大投資項目,各審批部門應主動委托專業中介機構按照行業規范要求和標準進行技術性咨詢,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保證質量。
(八)相關工作提前介入,并聯審批
各審批部門要主動提前介入各審批事項的準備工作,指導項目單位開展相關前期工作;凡相對獨立且相近的各審批事項,一律實行并聯審批。
(九)簡化報審材料
項目單位應按照每個審批事項要求逐步備齊三類材料:必備材料、補充材料和追加材料。必備材料是指與審批業務直接相關,缺少時無法履行審批業務的材料或項目單位辦理相應審批事項時必須報送的材料;補充材料是指與審批業務間接相關,缺少時基本不影響審批工作進行的材料或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報送,但可以在審批過程中進行補充的材料;追加材料是指必備材料和補充材料以外的資料,但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也應報送,可在審批完成后進行追加的材料。
各審批部門在項目單位提供必備材料后進行相關審批工作,凡需補充材料的應及時通知項目單位在規定的時限內補齊材料,補充材料的時限不得超過相應審批時限;凡需追加材料,項目單位必須在承諾的時限內(最遲應在相應審批工作完成后10個工作日)提交給各審批部門。
(十)修改和完善有關法規規章及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各審批部門要按照新審批流程要求,認真核對原有的審批程序,原有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與新審批流程要求不一致的,各有關部門應從改革方案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修改原有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并報市法制辦審定后重新公布。需要修改我市相關法規規章或向上級部門提出修改相關法規規章的,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從改革方案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向市法制辦提出修改建議,由市法制辦審核后,提出修改相關法規規章的意見。
四、審批流程
按照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兩種類型,將審批流程分為以下兩種。
(一)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審批流程
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從立項到開工劃分為七個階段,審批時限共需120個工作日。
第一階段:項目建議書階段(15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審批事項:項目建議書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要求編制項目建議書,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發展改革局,市發展改革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建議書審批工作。
政府服務性采購及財政撥款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后,隨前期工作穿插進行,服務性采購每次所需時間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財政審核撥款所需時間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此項工作時間不影響流程總時間。
第二階段:選址、用地預審和環評階段(2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國土房產局、環保局
協調單位: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
并聯審批事項:選址意見書(10個工作日)、用地預審(10個工作日)、環評審批(15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同時報送市規劃局、國土房產局、環保局。市規劃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選址意見書審批,市國土房產局在此后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預審工作。
市環保局提前介入,凡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選址項目,市規劃局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選址初審意見抄送市環保局;其他對環境造成一般影響或輕度影響項目的環評審批從本階段計時開始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不需要市規劃局的選址初審意見。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務的項目,項目單位還應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向市交通局或水務局報送。市交通局或水務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選址意見并抄送市規劃局。
上述工作完成后,項目所需建設用地由規劃部門上報市政府常務會審定,此項工作不計時限。
第三階段:用地方案圖及用地規劃許可、工可階段(2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發展改革局
協調單位: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
并聯審批事項:用地方案圖(10個工作日)、用地規劃許可(10個工作日)、可研報告審批(15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同時報送市規劃局、發展改革局,市規劃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方案圖核發,之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市發展改革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可研報告的批復。
第四階段:工程設計階段(2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水務局、公安消防局、民防辦
協調單位: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
并聯審批事項:工程方案設計及擴初設計(各10個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10個工作日)、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核準(10個工作日)、人防報建審核(10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同時報送市規劃局、水務局、公安消防局、民防辦。市水務局、公安消防局、民防辦均須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將意見抄送市規劃局,市規劃局在此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務的項目,項目單位應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向市交通局或市水務局報送。市交通局或市水務局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并抄送市規劃局。
第五階段:概算審批階段(1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審批事項:概算審核批復
項目單位按概算編制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發展改革局,市發展改革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概算批復。
上述工作完成后,政府投資項目必須上報市政府、市人大審定,此項工作不計時限。
政府設備采購及財政撥款在此介入穿插進行,設備采購每次所需時間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財政審核撥款所需時間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此項工作時間不影響流程總時間。
第六階段:工程規劃許可和政府投資計劃階段(15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發展改革局
審批事項:工程規劃許可(15個工作日)、政府投資計劃下達(10個工作日)
協調單位: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照各部門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同時報送市規劃局、發展改革局,其中市規劃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市發展改革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政府投資計劃的下達工作。
第七階段:施工許可階段(2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建設局、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
協調單位: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
并聯審批事項:招標投標等備案(共5個工作日)、標底審計(15個工作日)、施工許可(5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同時報送市建設局、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市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的標底審計和市建設局的招標投標等備案及招標人自行招標活動并聯進行。招標人自行開展招標活動,市建設局根據招標活動進展情況分別完成招標公告和招標組織形式備案、招標文件備案、招標投標情況報告備案;政府投資審計專業局在招標公告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標底審計;市建設局在此后的5個工作日內出具施工許可。
在標底審計和招標投標備案后,凡屬交通類項目,項目單位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交通部門,交通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開工許可。
另外,項目單位應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水務局,市水務局與上述工作并聯進行,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排水許可。
凡涉及城管、農林漁業、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的審批事項,項目單位應按要求同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必備材料,各部門與上述部門并聯審批,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有關事項的審批。
市城管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綠地及樹木砍伐或遷移;
市農林漁業局:海域使用,征用占用林地;
市公安交警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改建、擴建審批。
大并聯階段:征(收)地、拆遷許可及土地使用權出讓
審批單位:市國土房產局
審批事項:征(收)地(不計時間)及拆遷許可(20個工作日)、土地使用權出讓(10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在取得用地方案圖之后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國土房產局,由市國土房產局開展征地拆遷賠償談判工作(不計時限),征地拆遷賠償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簽發拆遷許可證,此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該階段與第四、五兩個階段并聯進行,形成一個大并聯的審批流程結構,該階段時間不影響整個流程的時限。
(二)社會投資重大項目的審批流程
社會投資重大項目從選址到開工劃分為7個階段,審批時限共需100個工作日。
第一階段:選址意見書(1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
審批事項:選址意見書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規劃局,市規劃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審批工作。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務的項目,項目單位還應按照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向市交通局或市水務局報送。市交通局或水務局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選址意見并抄送市規劃局。
第二階段:前期計劃立項、用地預審和環評階段(15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國土房產局、環保局
協調單位: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
并聯審批事項:前期計劃立項(10個工作日)、用地預審(10個工作日)、環評審批(15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同時報送市發展改革局、國土房產局、環保局,上述部門同時開展相關工作。市發展改革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前期計劃立項工作;市環保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工作;市國土房產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預審工作。
上述工作完成后,項目所需建設用地由規劃部門上報市政府常務會審定,此項工作不計時限。
第三階段:用地方案圖及用地規劃許可(2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
審批事項:用地方案圖(10個工作日)、用地規劃許可(10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規劃局。市規劃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方案圖核發,之后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第四階段:工程設計階段(2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水務局、公安消防局、民防辦
協調單位:市行政服務大廳管理辦
并聯審批事項:工程方案設計及擴初設計(各10個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10個工作日)、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核準(10個工作日)、人防報建審核(10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同時報送各審批單位,各審批單位同步開展工作。市水務局、公安消防局、民防辦均須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并將意見抄送市規劃局,市規劃局在此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此外,涉及交通或水務的項目,項目單位還應按照各審批事項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向市交通局或市水務局報送。市交通局或市水務局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并抄送市規劃局。
第五階段:新開工計劃階段(1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審批事項:新開工計劃
項目單位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發展改革局,市發展改革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新開工計劃的批復工作。
第六階段:工程規劃許可階段(15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規劃局
審批事項:工程規劃許可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規劃局,市規劃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
第七階段:施工許可階段(10個工作日)
審批單位:市建設局
審批事項:招標投標等備案(共5個工作日)、施工許可(5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建設局。招標人自行開展招標活動,市建設局根據招標活動進展情況分別完成招標公告和招標組織形式備案、招標文件備案、招標投標情況報告備案;市建設局在此后的5個工作日內出具施工許可。
在招標投標備案后,凡屬交通類項目,項目單位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交通部門,交通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開工許可。
另外,項目單位應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水務局,市水務局與上述工作并聯進行,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排水許可。
凡涉及城管、農林漁業、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職能的審批事項,項目單位應按要求同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必備材料,有關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有關事項的審批。
市城管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綠地及樹木砍伐或遷移。
市農林漁業局:海域使用,征用占用林地。
市公安交警局: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施改建、擴建審批。
大并聯階段:征(收)地、拆遷許可及土地使用權出讓
審批單位:市國土房產局
審批事項:征(收)地(不計時間)及拆遷許可(20個工作日)、土地使用權出讓(10個工作日)。
具體流程:項目單位在取得用地方案圖之后,按要求備齊必備材料報送市國土房產局,由市國土房產局開展征地拆遷賠償談判工作(不計時限),征地拆遷賠償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簽發拆遷許可證,在此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該階段與第四、五兩個階段并聯進行,形成一個大并聯。
(三)其他事項
1.上述流程和時限,不包括技術專業性咨詢及評審工作時間、國家和省級部門審批時間、政府審批土地時間及征地拆遷、賠償談判及協商所耗用時間。
所有技術專業性咨詢及評審工作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2.招標投標活動由招標人自行完成,該段時間不計算在本流程時限內。
3.重大項目公示及聽證時間不計算在本流程時限內。
4.涉及公安消防部門的特殊事項:
(1)如屬易燃易爆工程,在選址階段需征求公安消防部門意見的,市公安消防局應于12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并抄送市規劃局。另外,工程量大、功能復雜的項目在工程設計階段的消防審查可延長至12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并抄送市規劃局。
(2)純裝修工程另需進行裝修設計審查,由市公安消防局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
附件:1.深圳市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審批流程圖
2.深圳市社會投資重大項目審批流程圖
3.深圳市政府投資重大項目審批事項相關材料分類表
4.深圳市社會投資重大項目審批事項相關材料分類表
附件1(詳細內容見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九期公報)
注:1.為方便起見,將審批、許可、核準或備案以及審計監督等管理工作統稱為審批。
2.實線方框內的審批事項是一般工程都必須履行的審批事項;虛線方框內的事項是指交通或水務及其他專業性項目需經過的審批事項。
附件2(詳細內容見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九期公報)
注:1.為方便起見,將審批、許可、核準或備案以及審計監督等管理工作統稱為審批。
2.實線方框內的審批事項是一般工程都必須履行的審批事項;虛線方框內的事項是指交通或水務及其他專業性項目需經過的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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