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3-93 1994-04-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方法及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建設項目的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其它建設項目的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也可參照使用。
附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HJ/T 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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