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1-93 1994-04-01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方法、內容及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廠礦企業、事業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其它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也可參照本標準所規定的原則和方法進行。
附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T 2.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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