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國家頒布的《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技術規定(試行)》,拆除活動業主單位需組織《企業拆除活動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動環境應急預案》,并報所在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具體可聯系我單位水環境與土壤修復部。
總機:26995130/32 傳真:26995560 郵政編碼:518005
地址:羅湖區人民南路3005號深房廣場B座32F 技術支持:環科中心信息部
版權所有 © 2019深圳市環境工程科學技術中心有限公司 粵ICP備11103453號